台中Live House之死-阿拉大火燒毀了台中獨立音樂?
台中阿拉大火懶人包
2011年位於台中市中興街的知名PUB阿拉(ALA)在三月六號發生大火,
至今已經兩年半的時間,卻仍在賠償與Live House的生存之際綿延交戰。
事發時間-
台中相當知名的「傑克丹尼」夜店,該夜店原名「ALA」因猛男舞者朱傳毅甩玩煙火表演,
引燃天花板泡棉發生大火,造成9死8傷。
阿拉設立於1999年,登記名稱為「哈克飲料店」登記,並在實際上做為音樂展演空間,
但因經營策略之故,將營業形式改為夜店形式。
著火元凶就是易燃的泡綿,但隔音泡綿並非在消防法的安檢項目中。
97年時業者因為在飲酒店附設卡拉OK,被列為八大行業,以不符合安檢標準被斷水斷電。
雖然業者後來改善恢復了水電,但從此就以飲酒店的名義繼續營業,所以安檢項目跟著縮減為4小項。
事發過後三個月內-
阿拉大火案後,市府全面清查119家設於住宅區內的飲酒店,並大規模執行斷水斷電,
多數店家已經都歇業。市府強力取締行動已從嚴認定所有夜店,
只要有賣酒、有舞台的店家統統認定是飲酒店、酒吧,一律罰款6萬元並斷水斷電,
勒令歇業,所以在3月中一次聯合稽查中被列為「附設卡啦OK的飲酒店」,
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,8月即勒令停業。
2011.08.11
檢方偵辦阿拉PUB大火案偵結起訴,業者王銘哲、表演火舞肇禍的舞者朱傳毅、
及市府都發局約僱人員張尚義皆被起訴並具體求刑,市政府為此已改變聯合稽查方式。
2011.08.31
因為市府大舉偵辦緣故,台中市大多數Live house也都遭到清查,
包括河南路SOUND迴響,與東海老諾等都受到影響而暫時歇業。
台中市議會藍綠政黨皆為台中市的街頭藝人表演與生存空間請命,
呼籲市政府支持「在地音樂展演空間」。
時間回到今年2013年四月
九位罹難者家屬共獲6300萬元國家賠償,為避免家屬遭二度傷害與漫長訴訟,
由市府先賠償家屬,再移轉全部債權給市府「代位求償」,
業者與舞者已同意全額賠償,市府將持續依法強制執行。
大火之後Life House生存-
但在家屬獲得求償之際,Life House的生存卻尚未得到任何保障。
市政府在音樂展演空間的政府法條上進展卻只停留在「拿掉理髮業,加入網咖等休閒資訊業。」的關卡上,
也尚未對展演空間消防條例進行修正,仍將Life House視為八大行業之一。
延伸問題-
在阿拉大火發生後的同年,政府清查大多數台中市區「八大行業」之後,
卻在政府相關活動上舉辦內容有啤酒大賽、合唱團表演等等活動,其正當性也備受質疑。
延伸觀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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